东坡行记

《密奏论蔡确诗案》(节)

1089年 元祐四年 四月
时年54岁 · 再守杭州
汴京
今河南开封
心境
旷达 自解、超然、看破

朝廷若薄确之罪,则天下必谓皇帝陛下见人诽谤圣母,不知愤疾;若深罪之,亦或以谓太皇太后陛下圣量宽大,不能容一小人谤怨之言。臣欲望皇帝陛下降敕,令有司追确根勘,然后太皇太后内出手诏云:确尝为辅臣,当知臣子大义,今所缴进,未必真是确诗,其一切勿问。如此处置,则二圣仁孝之道,实为两得。取进止。

书中节录,省略处以“……”标出。

缘起

身为外官,他只能密疏上陈太皇太后,建议采取两全之策:先让有司追问,再由太后亲笔下诏,说“所缴进的未必真是蔡确的诗,一切勿问”,既保全皇帝仁孝,也保全太后宽大。

大意

朝廷若从轻处理蔡确,天下人会说皇帝陛下听见有人诽谤圣母,却不知愤怒;若从重,又会有人说太皇太后气量不够宽大,容不下一个小人的谤怨。我希望皇帝陛下下敕,令有司追究、勘问蔡确,然后太皇太后亲笔下诏:蔡确曾做过辅臣,应知臣子大义,如今所呈交的,未必真是蔡确的诗,一律不问。这样处置,两宫的仁孝之道,都得到了保全。请裁定。

书中称此为“一个两全的办法”,因除命已颁,只能密疏上陈;据说太后“心善其言而怒不解”,蔡确终于贬新州。标题据内容拟。

出处:李一冰《苏东坡新传》第八章·十一 乞郡避谤。叙述文字为本站撰写。

前后一两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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