缴还李定词头状
臣等看详李定所犯,朝廷勘会得实,而使无母不孝之人,犹得以通议大夫分司南京,即是朝廷亦许如此等类得据高位,伤败风教,为害不浅。所有告命,臣等未敢撰词。
书中节录,省略处以“……”标出。
缘起
李定虽已被查实“不服母丧”的旧案,朝廷却只给他一个分司南京的闲职。苏轼与同官范百禄不肯替他草制,上状缴还词头。
大意
我们看详李定所犯之罪,朝廷已查勘属实,却仍让这样一个无母不孝的人以通议大夫分司南京,等于朝廷也允许这类人占据高位,败坏风教,为害不浅。所以这份告命,我们不敢撰词。
按
书中称苏轼与同官范百禄联名。
出处:李一冰《苏东坡新传》第八章·三 不到中书不是官。叙述文字为本站撰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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