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十二月二十八日,蒙恩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,复用前韵二首》其一
- 时
- 1079年 元丰二年 十二月
时年44岁 · 乌台诗案 - 地
- 汴京
今河南开封 - 心境
- 旷达 自解、超然、看破
百日归期恰及春,余年乐事最关身。
出门便旋风吹面,走马联翩鹊啅人。
却对酒杯浑似梦,试拈诗笔已如神。
此灾何必深追咎,窃禄从来岂有因?
缘起
元丰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出狱。他一口气写了两首诗,说死里逃生,恰及春日,出门就觉风吹在脸上,喜鹊在马前叫,一提笔仍如有神助——这份提笔如有神的诗兴,一点没被牢狱磨掉。
大意
百日的牢狱刚好赶上春天,余生的乐事全在保住了性命。出门只觉风吹在脸上,骑马而行,喜鹊竞相鸣叫。对着酒杯,一切如梦;提笔作诗,仍似有神。这场灾祸何必深究原因?我做官领俸禄,本来就没有什么缘故可言。
按
题为苏轼原题;书中称“一口气做了两首诗”。出狱日期书中为十二月二十九日,责授之旨在二十八日。
出处:李一冰《苏东坡新传》第六章·一 出狱赴黄。叙述文字为本站撰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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