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坡行记

《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》

1079年 元丰二年 七月
时年44岁 · 乌台诗案
湖州
今浙江湖州
文同
心境
闲适 山水、禅悦、宴游

竹之始生,一寸之萌耳,而节叶具焉。自蜩腹蛇蚹以至于剑拔十寻者,生而有之也。今画者乃节节而为之,叶叶而累之,岂复有竹乎?故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,执笔熟视,乃见其所欲画者,急起从之,振笔直遂,以追其所见,如兔起鹘落,少纵即逝矣。与可之教予如此。

书中节录,省略处以“……”标出。

缘起

文同去世后,苏轼在湖州曝晒书画,见到与可所赠的墨竹,触物伤怀,写下这篇追念文字。

大意

竹子刚长出来,不过一寸的嫩芽,节和叶已经具备。从蝉腹蛇蚹般的小笋,到拔地十丈的巨竹,都是天生如此。现在的画家却一节一节地画、一叶一叶地堆,哪里还像竹子?所以画竹必须先在胸中有一枝完整的竹,提笔凝视,看见想画的形象,立刻起身追赶,一气呵成,像兔子跳起、鹰隼扑下,稍纵即逝。这是与可教我的。

出处:李一冰《苏东坡新传》第四章·七 文同。叙述文字为本站撰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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